全國認真貫徹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准》的同時。各地陸續出台了更加嚴格的鍋爐汙染物排放地方標准。其中,作爲PM2.5的重要前體物,氮氧化物成爲大氣汙染治理的重中之重,爲了進一步減少氮氧化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地方對氮氧化物排放更爲嚴格。各地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規定如下。
鍋爐如何實現低氮排放?
目前市面上在用鍋爐想實現低氮改造,主要有三種措施:(1)更換鍋爐,(2)更換燃燒器,(3)在用鍋爐進行煙氣處理。
一、更換鍋爐
宜選擇從源頭控制氮氧化物生成的低氮冷凝燃氣鍋爐,目前沈陽中瑞鍋爐有限公司生產最先進最成熟的全預混燃燒的冷凝燃氣鍋爐,通過多功能燃氣/空氣比例控制閥,將燃氣和空氣按照適當的比例充分混合後,再點火燃燒。合適的燃氣空氣比將使得燃氣充分燃燒,過剩空氣系數控制在1.2-1.3左右,不僅能夠使煙氣中的水蒸氣冷凝,釋放其中的潛熱,而且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從源頭控制氮氧化物的生成。
二、更換燃燒器
鍋爐燃燒器的更換、改造和調試工作,以及由此產生的對鍋爐安全性能的影響,應由燃燒器制造商或其授權的單位負責。但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發布的“關于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安全風險警示的通告”,寫明: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方式多樣,技術複雜,爲了保障改造工作的順利實施,有效防範安全風險,預防事故發生,經專家分析論證,綜合安全、環保影響因素,提出如下建議:
1.對于7.0MW(蒸發量10t/h)以上的在用鍋爐,不建議采用預混燃燒的改造方式;
2.對于中心回燃鍋爐,不建議采用更換燃燒器的改造方式;
3.對于在用鍋爐,不建議采用直接改造燃燒器的改造方式。
